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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模式
 

 

    全国法律协作网以沟通信息、构架桥梁、服务会员、造福社会为宗旨。其结构及运作模式如下:
    一、组织结构
    全国法律协作网是一个会员制的半紧密型联合体系。由中心、会员、客户三大部分形成的一个群体网络。
    1、中心。是本协作网的核心机构,负责协作网的组织、协调、管理,信息及业务的集散,运作体系的发展与维护,以及网络监督。
    2、会员。任何合法执业的律师事务所等各种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或者职业者本人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作网的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体会员两种。
    根据协作网发展状况以及管理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在各地区发展会员将考虑到资源配置、管理边际、运行保障等因素,有所限制、适度发展,以保证协作网有序、健康、稳步地前进。
    经批准加入的会员是本协作网在当地的合作伙伴,其具体的职能是:
    (1)在当地宣传推广全国法律协作网;
    (2)代表中心接受客户的委托和转委托;
    (3)办理中心移交的异地委托业务;
    (4)协助中心在当地开展各项工作。
    3、客户。凡未加入加入本协作网但对本协作网业务范围内的法律事务由服务需求的组织和个人均为客户,是本协作网的服务对象。
    客户向中心或会员委托业务,支付相应的费用及报酬,享受服务成果。
    二、运行监督
    为保障本协作网的规范、有序、高效的运行,我们在系统中实行以下监督机制:
    1、业务登记。凡进入本协作网的服务业务均须向中心登记备查。
    2、成果汇报。凡进入本协作网的服务业务,承办会员在业务终结后均有义务向中心书面汇报成果。以备监督、检查、总结之用。
    3、客户投诉。凡进入本协作网的服务业务,接受委托的会员有向客户告知中心的监督电话及投诉方法定义务。受到客户投诉并经查证属实的会员,将视情节受到中心的处罚,直至被开除会员资格并在网内通报。
    4、成本核算。各会员均为有偿提供服务的个人或组织,对成本进行控制和核算是必要的。加大客户的支出和使会员低效益劳动均违反本协作网建立的初衷。中心将按照会员提供的成本数据实时调节成本体系,会员严格按这一成本体系向客户报价。同时,中心根据各会员的效益比,考虑吸收和适当淘汰会员。
    5、业务考核。作为一项互动、互助、互利的事业,业务量的增长决定着协作网的生存与发展。因此,宣传推广本协作网仍需全体会员作出努力,更广泛的推广我们的产品和发展客户源是美各会员的职责。中心将对各会员的业绩进行汇总,定期考评。对成绩优秀者予以奖励,对业绩欠佳者实行末位淘汰。
    三、财务机制
    全国法律协作网作为一个跨地区、跨行业、跨专业领域的法律服务协作组织,旨在充分发挥整体的资源和会员的地缘两个优势,为会员排除执业困扰障碍,节约宝贵的时间和精力,创造更大的效益。使顾客以不高于原成本甚至低于原成本的付出,获得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与此同时,为维护本协作网的正常运转,激励会员的积极性,明晰体系内的利益分配。既要鼓励接受委托提供案源的会员,又要维护完成委托会员的经济利益,同时还要保证协作网的运行支出,我们暂将利益分配比例概括为:"3:5:2"模式。

接受委托会员 :完成委托会员 :协作网中心
3 : 5 : 2

    中心与会员之间将通过报价------接受委托-------转委托------提交成果------汇总成本等各个环节监督协调财务运转,平衡相互之间的利益关系。各会员均有权查询中心的财务运转记录,提出异议和质询。
    四、事务公开
    本协作网实行事务公开机制。
    1、设立公开电话、电子信箱,接受来自协作网内外的意见和建议;
    2、接受客户和会员的投诉,并及时将调查处理的结果向投诉人反馈;
    3、以信函和电子邮件方式及时通报协作网的重大事项;
    4、定期公开业务开展财务运作等情况。
    五、联系我们
    全国法律协作网常设办公地点设在: 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
    联系地址:浙江杭州文二路328号A座四楼
    邮政编码:310012
    联系电话:0571--88930382
    传真:0571--88930756
    电子信箱:hzlawyer@vip.163.com

 


主办单位: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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